過失殺人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過失而致人死亡的行為。是否判罰嫌疑人,要看其是否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規定這些犯罪的刑法條文與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條文,形成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特別法條論處,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因此,刑法第233條在規定了過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過失而致人死亡的行為。這種過失包含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于自信的過失。那么,過失殺人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一起來看看吧。
一、過失殺人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是否判罰嫌疑人,要看其是否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并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處罰。
二、過失殺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觀上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
1、正確區分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過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刑法分則某些條文規定的過失犯罪,如失火罪、過失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發生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但它們都是因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業務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
規定這些犯罪的刑法條文與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條文,形成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特別法條論處,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因此,刑法第233條在規定了過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正確區分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與間接故意殺人。二者有相似之處:部發生了他人死亡的結果,行為人都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都不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主要區別在于:前者的行為人希望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死亡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意志,后者的行為人對死亡結果持放任態度,發生死亡結果并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前者的行為人在預見到死亡結果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實施其行為,是因為他認為憑借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可以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后者的行為人,在明知死亡結果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實施其行為,是為了實現其他目的,行為人沒有考慮憑借一定的主客觀條件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
3、正確區分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與意外事件致人死亡。二者的關鍵區別在于行為人能否預見、應否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應當根據行為人的知能水平、行為本身的危險程度以及客觀環境,判斷行為人對死亡結果能否預見、應否預見,從而得出正確結論。
4、對過失重傷進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應直接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傷害致死的模式,定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