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分居滿兩年

導讀: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二、分居時間應連續(xù)計算,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上的分居滿兩年是怎么認定的現(xiàn)在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生活的情況非常多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構成法律上的分居。所謂夫妻兩地分居通常是夫妻雙方在繼續(xù)夫妻關系的前提下終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況。像這樣的情況持續(xù)滿兩年法律上就可以認定夫妻分居。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夫妻提出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yǎng)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xù)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xù)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guī)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滿兩年的證據(jù)包括根據(jù)夫妻雙方簽訂的分居協(xié)議上落款時間計算有兩年、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購房合同上簽訂合同的日期、居住證明、暫住證等。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jù)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jù);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認定夫妻分居滿兩年是指夫妻雙方各自自行生活,不共同居住生活的時間持續(xù)了兩年的時間;或者是夫妻雙方不共同居住生活,不履行夫妻互相之間的義務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兩年的時間。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