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1.有繼承權。2. 戶口是和繼承權沒有任何關系的,你戶口遷移不影響你依法享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答戶口遷移證的使用期限是從簽發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0天,即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可以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到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同時需要準備落戶申請書。帶齊資料到所在地村委會開準予遷入介紹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答遷移戶口是不需要出生證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一般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第六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向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三條規定的換證、補證業務時,應當同時按照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
-
答離婚戶口遷移新政策如下:離婚后戶口分立或遷轉,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拿到錄取通知書后就可以辦理戶口遷移證,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新生遷入戶口1.新生可自愿憑入學通知書到當地公安機關將戶口遷移到學校;2.新生報到時憑《入學通知書》和學雜費交費收據到保衛處報到點交戶口遷移證,每生交身份證辦證費;3.在學校身份證照相點照相;4.依保衛處通知統一由各學院或各班班長到保衛處戶籍室領取新身份證;5.領取新證必須交回舊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后,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因此公民在戶口遷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得遺失、涂改以及轉借,若因不慎將戶口遷移證遺失,應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否則,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二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
答持離婚證可以開戶口遷移證。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戶口遷移證。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不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的,全國通用,即便戶籍地址已經更改了,但身份證能夠證明合法身份即可,至于實際戶籍地址在何處,民政、公安部門可以通過婆家的身份證查詢的到,有關部門自有解決辦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 (一)經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準招聘、調動的干部、工人,在我市有固定住房的,戶口必須遷到固定住房所在地,無固定住房的,戶口遷至單位集體戶。具備以下資料的,由派出所當場辦理:1、本人《戶口簿》和遷入地戶主《戶口簿》; 2、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或其授權部門招工、招干或調動工作證明; 3、有固定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 (二)經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準招聘、調動的干部、工人,戶口原屬于我市大中專院校招生遷入我市的,憑市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介紹信》、《入戶指標卡》或勞動部門的《招收合同制工作介紹信》(或《合同制工作流動介紹信》)、本人《畢業證書》、本人戶口簿和單位《集體戶口簿》到擬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并填寫《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由派出所報送治安支隊戶政中心核準。 (三)夫妻投靠,十八周歲以下子女投靠父母,符合條件的,由派出所當場辦理。戶口遷移所需資料:雙方《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已明確反映親屬關系的,無需提供相應親屬關系證明)。(四)在我市購買成套商品房或經規劃部門批準建造住房或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改變了居住地人員憑本人《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已明確反映親屬關系的,無需提供相應親屬關系證明)、《房地產權證》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資料齊備當場辦理。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本人與寧德住房委員會或寧德公產房管理中心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繳費記錄、發票辦理。多個業主合資購買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許一個家庭戶遷入。購買二手轉讓房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必須在原家庭戶的戶口全部遷出后,才準予遷入新的家庭戶。 (五)戶口已在同一個家庭戶的,只有戶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的戶口可申請隨遷。其他親屬關系的戶口不能隨遷,由該戶戶主動員其遷往實際居住生活地后,才允許辦理上述人員戶口遷移手續。其他親屬關系人員沒有立戶條件或投靠直系親屬且戶口不能遷入單位集體戶的,戶口應遷往社區集體戶內。(六)戶口原在單位集體戶現已失業或立戶住宅已轉讓給他人,既不能入單位集體戶,又無條件重新建立家庭戶的人員,在我市農村有固定住房的,經居(村)委會同意后,可憑《房地產權證》或《土地使用證》申請戶口遷移,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可當場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可以。戶口遷移后,需要根據戶口遷移的具體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重新辦理駕駛證。若市內戶口遷移的情況下原身份證地址所辦理的駕駛證是可以繼續使用的。若公民跨市區或者省份辦理戶口遷移,考慮到各地政策不同,是需要重新辦理新的身份證到車管部門申請更改駕駛證地址才可以正常使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駕駛證。(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
答戶口遷移后,駕照信息需要更改,戶口即戶籍,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一般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六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后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后,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預約系統,采用互聯網、電話、服務窗口等方式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
答憑有效二代身份證、雙方戶口本、結婚證、親屬證明等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購房入戶的帶上房產證或者購房發票。然后拿派出所開具的入戶申請到分縣局戶政大隊辦理準予遷入證明。拿到準予遷入證明之后回原籍地派出所,將準予遷入證明給派出所開具遷移證,拿遷移證再到遷入地派出所就可以辦理入戶了,隨后申領二代證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1.可能會產生有落戶的問題。2.可能會影響日后購房。3.可能會影響子女的入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
答農村遷戶口的手續辦理:本人或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落戶遷入的準遷證。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之后,當事人或戶主再回到落戶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
答1、如果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業戶口,則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耕地。如果遷出后仍然是農業戶口,則應根據你的意愿,決定是否收回土地。2、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
答黨籍不一定要跟著戶口走,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來辦理,如果黨組織關系不辦走哪就是流動黨員,應建立相應的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辦理戶口遷移證的,一般先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經戶籍登記機關審查后,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
答戶口遷移后原戶口本上會顯示遷往何處。部分遷移,原戶籍仍有戶主的,原戶口本上遷出的人員那頁,會有他新遷入的街道公安局的蓋章。全部成員都遷移的,原戶口簿會收回、銷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若戶口遷移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只要變更戶口性質就可以了,職工社保的外地人一樣可以參保享受的。1、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2、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非職工醫保待遇(如居民醫療),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養老待遇,但可能會影響居民醫療保險(因居民醫療與職工養老分屬于不同的社會保險類型,部分地區以當事人在外地享受職工養老為由,不得再次參加遷入地的醫療)。3、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原戶籍地或新擬遷入戶籍地可以確定為本人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一般為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建立社保關系的戶籍地),則無影響。參保人應先到原參保地開具《轉出申請書》,再持《轉出申請單》到新參保地辦理轉入手續(已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用的,該年不能辦理轉移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你好,可以咨詢,一般的戶口遷移可以咨詢戶口遷出地的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室的遷出條件,和咨詢戶口遷入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室的遷入條件。各個地方的規定和管理政策不是統一的。
-
答1、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繼續使用到本次到期為止,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當事人也可以把“醫”保遷入到戶口所在地登記,并繼續使用;2、具體的遷移程序,應各地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具體咨詢戶口遷入地的居委會工作人員,并根據對方的建議,辦理相關手續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1、戶口遷出后,房屋完好無損,這時候房屋還能夠體現其經濟價值,本著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民依然能夠使用房屋所占據的宅基地,但對于農民不能夠進行重新修建,只能夠進行流轉、退出獲取補貼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2、戶口遷出后,房屋倒塌,這個時候房屋已經不能夠體現其經濟價值了,這一類的房屋農民也不能夠重新進行修建,而由于各地農村正在進行空心房整治,這些房屋還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據的宅基地也將會被弄成集體組織收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
答首先要確定土地是集體的還是個人的,要是集體的,戶口遷出,不再是這個集體的,當然沒有權利了。如果是個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戶口在不在,都沒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沒有遺囑的話,你做為第一繼承人之一, 不管戶口在不在,都有權利分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
答戶口轉走以后,原戶籍所在地的檔案能保留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不能刪除,這是戶籍遷移的必要記錄,應該永久保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
答戶口遷移流程: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
答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入學時可以憑新生入學通知書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往學校。所以說,上大學不是必須把戶口遷到學校的。需要注意的是,上大學的時候把戶口遷到學校并不是永久的,畢業的時候需要遷出。入學時將戶口遷到學校的學生,畢業后可把戶口遷到單位所在地、原籍或人才中心集體戶。其中,已簽訂就業協議且就業單位有集體戶口的,畢業生可持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就業協議書和戶口遷移證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可選擇將戶口遷回原籍、遷入人才中心集體戶或暫時保留在學校,待工作落實后盡快遷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城市居民繼承農村房屋后,因為不是本村村民,無法變更宅基地審批表,對房屋的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村里的用地情況,決定收回宅基地,此時繼承人面臨自行拆房的風險;另一種是經過鄉人民政府批準,繼承人可以按照規定價格,將房屋出售給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的其他村民。因此,繼承遺產不受身份與戶口類別的限制,城市居民可以繼承農村房產,即使宅基地是集體土地,也不影響作為城市居民的繼承人繼承并處分農村的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
答戶籍是指籍貫,戶口遷出的,戶籍不會改變。《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您好,本區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主城他區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
答全家戶口遷移可以一個人辦。戶口遷移辦理流程如下:1、戶主帶上需要辦理遷移的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遷戶口的(結婚證)、購房入戶的(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積分入戶的(勞動合同、居住證、社保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及資料;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3、戶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準遷證”;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等。二、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影響。低保實行的是屬地管理原則,低保申請人的居住地和戶口本所在地需要在同一個地區,如果戶口遷出了,原則上需要到遷入地的社居委重新辦理低保申請,經各級部門審查批準后才可以繼續享受低保待遇。必須重新認定、申請。可請戶口遷出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低保發放的截止日期,然后,到戶口遷入地民政部門申請低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
答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可以,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等戶政業務應當由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因故無法辦理的,需書面委托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屬辦理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非婚生子女戶口遷移按如下程序辦理:與婚生子女同樣,先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然后,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
答如果已經開出戶口遷移證,就不能補辦身份證,只能等戶口落戶后再辦身份證。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
答1.持準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回到原戶口地拿到戶籍證明,辦理遷出手續2.持準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入地辦理遷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
答只要身份證還沒有過期,是不需要特地去更換的。按照身份證管理法: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戶口遷移住所發生變動的,公安局會把你變動的住址寫入芯片,不需要重新更換身份證。二代證有閱讀器,一種是社會上使用的,一種是公安機關治安部門使用的。公安機關使用的有讀寫的功能,可以追加新地址。所以二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是一代身份證則要更換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
答大學戶口遷移證辦理需要區分以下兩種情形。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等資料辦理入戶手續。2、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3、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戶口本變更,條件齊全的,當場就應該辦理。戶口遷出后,戶口紀錄就會在當地注銷,不過可以查到遷到那里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答不會,戶口遷移后,醫療保險是需要單獨轉移的。醫保轉移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證;2、養老保險手冊;3、醫療保險證卡;4、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答男方戶口遷出需要以下手續:
1、需要準備以下材料,無犯罪證明、婚育證明、商品房住宅的證明、房產證、土地證、結婚證、戶口本;
2、去申請報告上填寫資料,然后去遷入地社區蓋章,再去社區協警處蓋章,最后拿到遷入地蓋章;
3、一般在提交資料后20個工作日,可以拿到準遷證,之后帶著準遷證,身份證,戶口本去原戶口地辦理,可以得到一份準遷證的第三聯和遷出證明;
4、一般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地派出所辦理一下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
答遷戶口可以把股權證一起遷走的,這個沒有遷不了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
答房產證變更信息需要去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戶口遷移需要符合相關條件,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
答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在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大學新生可自愿憑入學通知書到當地公安機關將戶口遷移到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