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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貸款人逾期擔保人征信是會受到影響的,若是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有還款的責任,建議不要隨便做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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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公證書原則上都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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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有沒有權不償還利息,由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而定,如果有償還利息的,就需要清償。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出借款項的時候,有權要求債務人擔保債務擔保,而保證人是債務擔保的重要方式,保證人提供擔保后有償還債務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保證的方式;(四)保證擔保的范圍;(五)保證的期間;(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二)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 保證的方式;(四) 保證擔保的范圍;(五) 保證的期間;(六)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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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貸擔保人應是年滿十八周歲的人或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民間借貸擔保人要滿足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等條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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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有義務償還。保證人承擔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保證人無此權利,連帶保證中,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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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議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考慮起訴。如需法律協助請電話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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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滿十八歲可以,而且要對方債權人同意,不過不建議大學生做擔保人,往往沒有經濟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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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轉讓債權債務一般不需要擔保人。轉讓債權,需要及時地通知債務人,而轉讓債務,需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并不是必須需要擔保人。但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也可以有擔保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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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有以下的情形,擔保人有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的;擔保人故意隱瞞與訂立擔保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法人;以及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一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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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請問你是否當時簽字了?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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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后,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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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隔了4年如無約定的,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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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擔保人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為了防止債務人在履行還款義務時下落不明或無履行能力而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卻無法向債務人追償,再設置一個反擔保人來對擔保人進行擔保。當擔保人履行了擔保責任,可向債務人追償,也可要求反擔保人代債務人償還擔保人已承擔的擔保責任。反擔保是由被擔保人反過來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的擔保對象不同于本擔保。本擔保的擔保對象是主合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換言之,所擔保的是債務人對債權人之債務的履行、債權人的債權的實現。反擔保的擔保對象則是擔保人對被擔保人(債務人)的追償權。反擔保合同的當事人不同于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的當事人為債權人與擔保人,而債務人盡管與債權人之間有主合同關系、與擔保人之間有委托合同關系,并且也要受到擔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卻不是擔保合同的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反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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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免除,債權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擔保人擔保責任,這是債權人的權利。免除擔保人責任后,實際上是降低了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能力,可以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權利,在只有一個擔保人的情況下,不會涉及其他問題。如果存在共同擔保的情況,債權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其他擔保人在債權人免除的范圍內,免予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的分類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債權人所享有的權利只能使用一次,對于一個人進行使用,重復使用將沒有效果。所以在確定免除擔保人的責任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謹慎選擇和考慮,確定在這之后自己將不會使用,不會造成當事人自己的損失,所以債權人要認真進行權利使用的選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的承擔】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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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能要求擔保人還錢。擔保人需要按照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保證責任,但是擔保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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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擔保人是指以自己的財產保證借款人按期歸還借款,借款人無能力還款是由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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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被起訴要積極配合法院的程序。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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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有: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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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于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后(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五十七條規定: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七十二條規定: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保證人的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七條【物上保證人的追償權】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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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原則上來說,在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期間,擔保人是可以申請貸款的。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擔保人符合貸款條件就是可以貸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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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擔保人被法院執行后,主要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若擔保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么在法院依法執行擔保人名下的財產用以償還債權人后,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向債務人追償,要求債務人償還替債務人償還給債權人的款項。若擔保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則很可能被債權人列入失信人名單,在未從失信人名單里撤銷之前,擔保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若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若擔保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待有條件執行后再恢復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保證人的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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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承擔債務后可起訴債務人要求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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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果沒有擔保合同上簽字,或者借款合同上沒有保證人簽字,保證人不需要承擔責任。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擔保負責,那么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后,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2、如果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么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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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況下,擔保合同生效后,除非主債權已履行完畢或擔保債權已過擔保期限,否則作為擔保人是無法解除擔保合同的。但也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第一,如債權人,也就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一致同意解除擔保合同,三方協商一致通過協議解除擔保合同。第二,擔保合同存在約定的可撤銷事由,若擔保合同有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時,則可根據合同約定解除擔保合同。第三,擔保合同存在法定的可撤銷事由,如出現了《合同法》第54條規定的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擔保人可以通過訴訟撤銷該擔保合同,但行使該撤銷權應當在法定的除斥期間內行使。第四,合同無效,若擔保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則不需要擔保人申請,則該擔保合同自始是無效的,也無需撤銷,擔保人可以通過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四條【債的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七條【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于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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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二、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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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人和擔保人一同欺騙債權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是債務人和擔保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法院確定擔保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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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看法院具體是怎么判決的,是否判決你承擔擔保責任,你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咨詢,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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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和共同債務人的區別在于對債務承擔的責任不同,擔保人應當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按照約定承擔其擔保責任,共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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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房地產抵押貸款是否還需要擔保人,要看貸款的金額是否超過房產的金額,如果超過需要補充擔保,如果沒有超過一般情況下以房產抵押貸款即可;2、連帶責任,即如果朋友到期不能還款,銀行可直接向追索,訴訟時可以直接把列為被告;3、擔保人的條件即是否有一定的償債能力還衡量,當然還必須具備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地居民等條件;4、其他銀行是否需要擔保,基于1所述來考慮,是否需要擔保是基于貸款的安全性來考慮,國企貸款一般都是授信不需要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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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押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連帶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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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但是擔保如果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否則,當銀行讓你履行擔保責任時,你的妻子可以說財產是她的,拒絕履行擔保責任。 夫妻雙方婚后是經濟共同體,擔保人的擔保義務也是夫妻雙方一起承擔。除非有婚內財產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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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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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超過擔保期限后的擔保人不用還款。如果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或者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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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擔保人應當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2、擔保有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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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讓擔保人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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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最長是六個月,民間借貸中,擔保人的保證期限由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限最長為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