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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有義務償還。保證人承擔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保證人無此權利,連帶保證中,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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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人騙擔保人的可能涉嫌詐騙,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欺詐的故意,不算詐騙;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欺詐的故意,則算詐騙。擔保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擔保。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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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承擔責任后的追償權訴訟時效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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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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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有生效判決確認的情況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可以列為強制執(zhí)行對象,法院會采取查封、凍結、拍賣、劃扣等措施執(zhí)行其名下的財產(chǎn),對拒不履行的還會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違反以上限制則涉嫌刑事犯罪,則可能被提起刑事訴訟。強制執(zhí)行范圍僅限于個人財產(chǎn),不會牽涉父母、子女等。還有,強制執(zhí)行以不影響被執(zhí)行人基本生活需要為底線,譬如司法解釋明確規(guī)定不得強制執(zhí)行被執(zhí)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擔保人被執(zhí)行后,有權向債務人提起訴訟,向債務人追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chǎn)。但應當保留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沒有可以執(zhí)行的財物,法院會中止執(zhí)行,待有條件執(zhí)行后再恢復執(zhí)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chǎn)。但應當保留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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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證擔保的范圍就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請求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負連帶責任以及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zhí)行的范圍。在保證合同設有具體的約定的情形下,保證所擔保的債權與主債權的范圍是一致的。有約定的,則從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推定保證人對全部主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分為全部和部分兩種。全部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完全與債成立時確定的債務人之責任范圍一致。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其他從屬于主債權的負擔,如代理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等原則上都是債權生出的負擔,當列于保證范圍之內(nèi)。部分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則是由保證人與債權人具體商定,只就全部保證擔保責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當保證人與債權人有明確的特別約定承擔補償性責任時,保證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范圍限于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明確約定的保證擔保責任。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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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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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免除,債權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擔保人擔保責任,這是債權人的權利。免除擔保人責任后,實際上是降低了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能力,可以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權利,在只有一個擔保人的情況下,不會涉及其他問題。如果存在共同擔保的情況,債權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其他擔保人在債權人免除的范圍內(nèi),免予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的分類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jù)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債權人所享有的權利只能使用一次,對于一個人進行使用,重復使用將沒有效果。所以在確定免除擔保人的責任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謹慎選擇和考慮,確定在這之后自己將不會使用,不會造成當事人自己的損失,所以債權人要認真進行權利使用的選擇。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的承擔】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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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擔保人是指以自己的財產(chǎn)保證借款人按期歸還借款,借款人無能力還款是由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xiàn)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設立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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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后的擔保人符合下列條件能貸款:擔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貸款的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shù)額、期限和幣種合理;以及擔保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等。法律依據(jù):《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shù)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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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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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擔保合同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根據(jù)法律推定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擔保人有義務承擔利息。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xié)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nèi)就一定期間連續(xù)發(fā)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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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未能按時按照約定還款,擔保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咨詢,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jīng)過,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yè)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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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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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jù)你的描述,具體還需視情況而定。債權人要不要告知擔保人,要依據(jù)實際情況而定:(1)、如果債務人逾期履行債務,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的,就要告知擔保人。(2)、如果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告知債務人和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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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后,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jīng)]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后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guī)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guī)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guī)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zhí)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zhí)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fā)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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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替?zhèn)鶆杖藘斶€債務后,擔保人可以以其擔保責任的范圍向債務人追償。如果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nèi)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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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jù)、擔保人已經(jīng)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jù)。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于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jīng)承擔了擔保責任后(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chǎn)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根據(jù)《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xiàn)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保證人的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七條【物上保證人的追償權】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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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貸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擔責的,是一般保證;而當事人約定由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則是連帶責任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2、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guī)定的權利。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九條 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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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看擔保人是承擔的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擔保合同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個人住房置業(yè)擔保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針對市區(qū)及開發(fā)區(qū)、保稅區(qū)范圍內(nèi)城市正式房口);(2)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xié)議;(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5)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chǎn)作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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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擔保人做擔保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擔保人就需要按照約定承擔上述責任,但是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擔保人擔責后,可向債務人追責。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nèi)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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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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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jù)我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保證人有沒有權不償還利息,由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而定,如果有償還利息的,就需要清償。依據(jù)我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債權人出借款項的時候,有權要求債務人擔保債務擔保,而保證人是債務擔保的重要方式,保證人提供擔保后有償還債務的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第十四條規(guī)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xié)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nèi)就一定期間連續(xù)發(fā)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第十五條規(guī)定: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保證的方式;(四)保證擔保的范圍;(五)保證的期間;(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nèi)容的,可以補正。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的內(nèi)容】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一)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二)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 保證的方式;(四) 保證擔保的范圍;(五) 保證的期間;(六)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nèi)容的,可以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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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有:1、監(jiān)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2、發(fā)現(xiàn)被保證人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jīng)發(fā)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一)監(jiān)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二)發(fā)現(xiàn)被保證人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jīng)發(fā)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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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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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轉移債務后,原擔保人可能承擔責任。債務轉移后,若有原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原擔保人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債務轉移未經(jīng)過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險合同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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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擔保人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xiàn),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為了防止債務人在履行還款義務時下落不明或無履行能力而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卻無法向債務人追償,再設置一個反擔保人來對擔保人進行擔保。當擔保人履行了擔保責任,可向債務人追償,也可要求反擔保人代債務人償還擔保人已承擔的擔保責任。反擔保是由被擔保人反過來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的擔保對象不同于本擔保。本擔保的擔保對象是主合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換言之,所擔保的是債務人對債權人之債務的履行、債權人的債權的實現(xiàn)。反擔保的擔保對象則是擔保人對被擔保人(債務人)的追償權。反擔保合同的當事人不同于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的當事人為債權人與擔保人,而債務人盡管與債權人之間有主合同關系、與擔保人之間有委托合同關系,并且也要受到擔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卻不是擔保合同的當事人。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反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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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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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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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間借貸擔保人無力償,不會坐牢。民間借貸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坐牢屬于刑事處罰,民間借貸不用承受刑事處罰。民間借貸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chǎn)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訴,還可以在勝訴后申請強制執(zhí)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jù)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chǎn)。《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chǎn)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jù)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chǎn)。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chǎn)不得超出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chǎn),應當作出裁定,并發(fā)出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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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處理擔保人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方式是:債權人可以請求其在擔保期限內(nèi)履行;如果構成違約的,則債務人可以依法請求擔保人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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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guī)定執(zhí)行: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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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貸款期間可以更換擔保人。《民法典》規(guī)定,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xiàn)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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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況下,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如下:一、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如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二、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三、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四、 一般保證在保證期間內(nèi),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過后,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五、 連帶保證在保證期間內(nèi),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過后,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六、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七、 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八、 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chǎn),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預先行使追償權的,保證人在該債權在破產(chǎn)程序中可能受償?shù)姆秶鷥?nèi)免除保證責任。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七條【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就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于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fā)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三條【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的影響】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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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雙方貸款一般不需要擔保人,但如果貸款機構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的,則夫妻雙方貸款需要擔保人。如果貸款機構未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的,則是否需要擔保人由夫妻協(xié)商、自主決定。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xiàn)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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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銀行貸款擔保人有合同,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或者擔保人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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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擔保人應當根據(jù)根據(jù)約定承擔其擔保責任,如果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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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公證書原則上都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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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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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要保證你老公按司法機關的要求做,隨叫隨到,只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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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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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人不清償銀行貸款,可以就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擔保合同對擔保責任另有約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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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銀行貸款擔保人有合同,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或者擔保人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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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保證人與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要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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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貸款期間可以更換擔保人。《民法典》規(guī)定,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xiàn)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