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能不能算前女友,之前說什么今年快結束了,問我要不要續費,1999人民幣,我考慮了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感情不斷出問題,然后我就給了,明年還沒到,就結束了,談了不到兩個月,這期間沒見過面,中途也吵過,說晚上還我錢,結果晚上沒給,說什么愛過我,意圖和好,沒明說,知道我喜歡她,后來我說的,后來發現她多次對我說謊,比如工作,明明已經換工作了,當時對我說忙,等下個月就不忙了,拖延時間不愿意和我見面,直到真結束了,第三天我去找她要錢,發現她已經和別的男人同居了,這算詐騙嗎,和她談對象沒見過面,沒談之前見過,


